2015山大日记:跨学院选课学生 周媛-银河集团

2015山大日记:跨学院选课学生 周媛-银河集团

发布时间:2015/05/09 10:47:39   点击:  

5月8日 星期五 晴
    今天晚上有幸听了法学院2015年流动岗特聘教授cornelius van der merwe教授的的物权法课,感受颇多。
    cornelius van der merwe教授是现任南非university of stellenbosch研究员、阿伯丁大学荣誉教授,其研究领域为物权法、罗马法、欧洲法律史。他曾在首尔大学、清华大学、九州大学、伊斯坦布尔大学、马里兰大学、杜兰大学等高校授课。参与了很多科研项目,也出版了很多专著,包括time limited interests in land、european condominium law、security rights in movable property in europe等。
    cornelius van der merwe教授所教授课程的全称是比较物权法,通过六次课对不同国家地区的物权法进行比较学习。这个课程是对全院开放的,但因教学课时有限,所以并没有正式的学分。但注册并继续完成该课程,达到考勤、考核条件后,会得到法学院颁发的修学证书。
    这个课每周上两次,正好和我的其他课不冲突,所以我决定去上这个课。虽然我最感兴趣的领域并不是物权法,但多学点儿东西总是有益的。我到达教室的时候已经有点儿晚了,开门一看,教室里坐满了同学,我只好去旁边教室搬了把椅子,在过道里坐下。我看了看周围的同学,有比我小一级的学弟学妹,也有比我年长的学长学姐,大家都打印了提前发布在网上的课件,课件上还有认真预习的笔记。
    cornelius van der merwe教授非常和蔼,满头白发。他的英语略带口音,但基本不影响我们的理解和学习。课前,我稍微浏览了一下他的简历,他在学术领域有非常大的成就,但他为人依然非常谦逊,微笑地和我们打招呼,晚些进来的同学没有座位了,他还帮忙递椅子。
    用全英文的课来学习物权法是有难度的,因为有很多术语都是拉丁文,而且可能很难和汉语中的术语对应起来,所幸老师并没有讲太多很申奥的理论层面的东西,主要是介绍了南非和英国的法律体系和物权法。
    很快一节课就结束了,我感到非常兴奋。不用出国,不用交高额的学费,就能听到世界级的学术专家的授课,还有什么比着更令人高兴的呢?希望以后学院能够有更多类似的课程。



【作者:外语学院 2011级 周媛  来自单位: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编: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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