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山大日记:法学院 李亚琼-银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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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24 17:33:15   点击:  

10月23日 星期三

  我最爱的是清晨的洪楼,早上起床走出宿舍,对面的操场早已是熙熙攘攘锻炼的人群,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迎着清凉而瑟瑟的秋风,不觉精神大振,对自己说又是新的一天。

  大三的日子其实是及其规律和紧张的,每天食堂、图书馆、教学楼、宿舍几个地儿晃,会觉得无聊,但更多的是充实。
  而今天当我走进法新楼,不经意间瞥了一眼海报,瞬间两眼放光,天哪,梁,梁彗星老师今天晚上要来法学院做一场讲座。梁老师可是法律界特别是民法界的泰斗,他是人大法工委的成员,曾任全国人大代表,他的学术造诣在全国是首屈一指的。刚接触法律时,他的大名便如雷贯耳。而今天我有可能见到他的真人了,我那个激动就好像工匠马上见到鲁班。
  碰到同学,大家不约而同便提起这个话题,纷纷表示要去看看真正的大神是何种姿态。最后我得到了一个光荣的任务,早去报告厅帮四个人占位子。而他们帮我带晚饭。
   接下来的一天,我处于持续亢奋的状态,用死党的话说“你打了鸡血了么”。上课、吃饭、上课。很快太阳将要落山了,而我们马上就可以一睹梁老风采。晚上7点的讲座,我5点就开始在报告厅门口等,当然得了个魁首,人越来越多,到6点的时候已经乌压压的一群人,里三层外三层的把门围了个死死地,好吧,不得不承认,梁老师声名远播,魅力不得小觑。讲座马上开始了,我坐在中间扫了眼周围,只见整个大厅座无虚席,过道上也坐着自行搬来椅子的人,最后面还站着至少两排人。顿时心里有种自豪得意,我法科学子都很有求知进取心嘛。嘿嘿,更重要的是,我不负众望占了最佳位子。
  如果说之前对梁老师的只是慕名的崇拜,听过他的讲座后则完全被他的学识,气度和品行所深深折服。梁老师主要讲的是“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的若干问题”他主要讲了预约合同、无权处分、过失相抵原则等内容。梁老师一开讲便直奔主题,两个半小时一刻没有休息,甚至我几乎都没见他喝口水,快七十岁的人了,着实令人佩服。他讲的入神,我们听得酣畅淋漓,细节的理解、立法的背景、理论的争议,仿佛有一种感觉,中国的法制进步需要我们,法律这个疆域有那么多广阔和厚重,畅游其中,乐此不疲。这大概是学术之乐。
  讲座接近尾声,张海燕副院长的一席话让我们对梁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他是四川人,汶川地震后,他亲临灾区实地考察,回京后,作为人大代表的他立即向人大立法委提出立法建议即后来修改过的的侵权责任法84条,有关豆腐渣工程的法律规定。不仅如此,在接下来3年的时间里他几乎跑遍了此处的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去讲课,去宣传法律,指导司法实践。真是一个博学,有德行,心怀天下的老人。至此,佩服已经远远不能表达我们的感情,张院长话音刚落,报告厅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我猜那大概是对梁老的衷心的祝福,仰慕和承诺吧。
  “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作为山大人我为山大那种包容深厚的气度而骄傲,我们都要努力成长为人才,梁老的高度、学识和涵养,应该成为我们奋斗的方向。或许大部分人穷极一身都很难达到那种层次水平,但是我们始终在奋斗着,便很好,国家的富强便有希望。



【作者:法学院2011级本科 李亚琼(征文) 来自单位: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编: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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